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直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德编办〔2023〕39号)要求,督促部门依法全面高效履职,市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创新引领,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市直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价工作。
“县乡评作为”方面,累计收集县市区、镇(街)评价票900余张,反馈意见建议122条,通过评价切实督促市直部门靠前服务、跟进指导,树牢大抓基层工作导向;“职能部门评履职”方面,审核部门(单位)主责主业可量化指标289项,对权责清单、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情况进行跟踪核验,收集部门机构编制执行和使用效益情况调查问卷1082份,督促部门(单位)核心职能履行到位,“三张清单”落实到位,机构编制执行和使用效益发挥到位;“协调配合评担当”方面,组织74个市直部门(单位)围绕履行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有关任务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互评,促使部门(单位)在协同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中,职责分工更清晰、工作流程更顺畅、协作配合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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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根 通讯员|马泽信
审核|李根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