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六部门印发《德州市“租地即开工”实施办法》,以制度创新破解企业“拿地贵、开工慢、手续繁”难题,推动存量土地高效盘活、项目快速落地,为全市营商环境优化与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这一《办法》将于2026年7月起施行,有效期3年。
“租地即开工”政策,聚焦租赁土地项目审批这一长期堵点,打破“土地权属人才能办手续”的传统限制,明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国有建设用地(居住、商服用地除外),使用权人可依法出租给承租人,审批部门靠前服务、并联审批,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同步核发以承租人为建设单位的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对于已依法入市流转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其使用权的出租行为参照办法执行。
政策直击企业发展痛点,核心突破在于权责清晰、流程再造、权益保障三大维度。过去企业租赁土地建厂,因建设手续需以土地权属人名义办理,实际投资方无法自主推进审批,不仅耗时费力,还面临地上建筑物权属不清、租赁期满资产处置纠纷等风险,大量优质项目因用地手续卡壳难以落地,闲置土地资源长期“沉睡”。
制度层面明权责,项目建设减顾虑。《办法》明确出租人继续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权利义务,并负责监督承租人履行相关约定,承租人承担承租期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主体责任;租赁期限不超过土地剩余年限且最高不超20年;清晰界定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归属,约定租赁期满资产处置方式,彻底消除企业投资后顾之忧。
审批服务做“加法”,项目落地做“减法”。《办法》重构办理流程,推行提前介入、并联审批、同步发证模式:项目租赁合同商谈阶段,即可申请企业服务专员提供前置指导;待双方初步达成意向后,便可同步启动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工作。土地租赁合同一经签订,随即同步核发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实现“租地即开工”。项目竣工后,依托联合验收机制,实行线上申报、集成办理、联合勘验,全力推动项目尽早投产达效。
金融赋能与规范管理双向发力,为政策落地保驾护航。《办法》明确金融机构支持租赁土地项目建设,细化固定资产贷款申请条件,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同时规范土地租赁流程,要求租赁合同明确项目信息、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确保土地租赁依法依规、公平有序,防范各类风险隐患。
从“先买地、再办证、后建设”到“签合同、即办证、同开工”,这一改革既是审批服务的流程优化,更是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机制创新。一方面大幅降低企业前期用地成本与资金压力,让中小企业轻装上阵;另一方面充分盘活利用率不高、闲置的存量土地,推动土地资源从“沉睡资产” 变为“发展活水”,实现企业增效、土地增值、政府增税的多方共赢。(德州日报社融媒编发中心主任 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