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行动:禹城市梁家镇东店村土地变成“活资产”

    11月6日,记者来到禹城市梁家镇东店村采访,田里到处是村民们忙碌的身影:浇水、施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开展,让祖祖辈辈在这片土地上劳作的村民们安心了。
    全面宣传,规范流程,村民参与热情高涨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个大题目,落实到基层,应该注意哪些细节?具体如何运作、确定和办理?梁家镇党委书记韩瑞的话言简意赅:“村民的支持和参与是我们做好土地确权的前提。”
    为让全镇群众了解、支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该镇多次召开了镇、村两级动员会、培训会,设立宣传栏,发放明白纸,并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群众了解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好处,增强参与确权的热情和积极性,实现了“要我确权”到“我要确权”的转变。
    东店村有113户人,土地确权过程中,有四五十户专门从外地请假回来,在田间地头指认四至界线。 “这件事关乎村民切身利益,大家都很关心。 ”村党支部书记王克元告诉记者,“特别是年轻人,长期在外务工,自己家有多少地都搞不清,这次土地确权让他们一清二楚。 ”
    开展土地确权,该村充分发扬民主,虚心接受监督。他们将经营权登记结果制成公示图进行公示,村民完全认可后在上面签字。
    公开信息,因地制宜,破解瓶颈制约
    “出现土地争议的情况不多,主要集中在因长时间产权不明而地界不清的地块。 ”谈到土地确权瓶颈时,王克元如是说。
    村民王克东与王世栋是地邻,由于地界不清,两家一直对部分土地有争议。针对这种情况,东店村按照“尊重历史、解决问题、力求实效”的原则,确权过程中由群众自己指认地头,对有矛盾和产权不明的地块,召开群众会进行协商处理,待双方都认可签字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针对土地确权中存在的争议和纠纷,东店村坚持先解决矛盾纠纷后登记的原则,妥善处理对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纠纷问题。土地确权促进了该村社会和谐稳定,使各方信服,让群众满意,实现了零上访,群众认可度达100%。
    规模经营,高效生产,助推现代农业升级
    “这次土地确权、发证,我们的权益有了保障。”村民王世兵拿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按捺不住激动。
    农村要发展,农业必须升级。农村土地确权的完成不是结束,而是农业提速的开始。东店村注重确权登记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其效能,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在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和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基础上,东店村发挥土地流转市场服务功能,指导签订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今年7月,东店村实施土地流转承包,变分散种植为合作社经营。村合作社把本村和周边村许多外出务工者和老人手中的闲置田地租赁过来,然后通过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扩大了经营规模。目前已与100多户农户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土地约520余亩,种植芹菜、甜玉米、小麦等作物。村民除每年拿到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外,还能在合作社打工,每月获得1000元以上的工资。此外,合作社还计划在几年内实行规模种植,将蔬菜面积扩大到1500亩至2000亩。
    土地有身份,流转有依据,借款有保障,创业有资本,土地确权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助推了现代农业升级。
    “我刚办完了土地确权,马上就能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了,有了这个‘大红本’,就能进行土地出租、入股、贷款,我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 ”村民王克喜说。
记者手记:
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在禹城市梁家镇东店村采访,记者感受最深的是,土地确权给当地农民带来了权益保护。只有让群众了解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好处,增强他们参与确权的积极性,才能实现从“要我确权”到“我要确权”的转变。
    土地有了“身份证”,农民心里有底气,才好念“致富经”。农民最关心的就是土地权益的保障,有了这一保障,农村产权要素可以更好流动起来,部分农民从土地流转中“解放”出来,才能更好实现财产性收入,财产权益才有更好保障。
    □本报记者 刘勇 李智群 本报通讯员 彭晓 苗治军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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