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他们一直在路上——德州交警:“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杨红省

自去年五月开始,德州全面打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安全设施完善、交通组织优化、市民素质提升四大攻坚行动。

一直以来,德州公安交警服务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歇。他们高标定位,全面提升城市品质;高效推进,全面优化交通组织;精准发力,全面整治交通秩序。目前,德州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为深入推进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德州公安交警在持续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让“一盔一带”由“口号”变为强大“行动力”,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何谓“一盔一带”?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去年4月,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导全社会遵守交规、文明出行、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文明交通理念。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一盔”是指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一带”则是指安全带。汽车安全带又可以称之为座椅安全带,是约束驾乘人员的一种安全装置。

数据表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如何治理?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意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组织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切实配齐用好安全头盔、安全带。

行动期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公安交警提醒:幸“盔”有你,一定戴好。骑乘摩托车,请一定戴好头盔,不戴违法,戴上更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驾乘人员都要戴好头盔,你们就是安全又靓丽的城市风景。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正规厂家检验合格的头盔。

“带”来平安,不可或缺。安全带是生命带,关键时刻能救命!请广大驾驶人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也要提醒前排、后排的乘车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

“一盔一带”示范引领

为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自去年4月开始,德州公安交警走上街头,走进企业、社区、学校,开展精准宣传。一直以来,各地公安交警对“外卖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进行了不定期、高频率的宣传普及,目前我市外卖从业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出行已成为“标配”。

交警利用高峰期间车辆等待信号灯时段,组织志愿者队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说法等方式,面对面向过往群众讲解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此外,为了提升宣传效果,民警还向群众讲解佩戴头盔应注意的细节,并现场示范如何正确佩戴。

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助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交警直属一大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将“一盔一带”纳入到考核范畴,成立检查组,对大队全体民警落实“一盔一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该大队已明确工作责任及惩戒措施,争做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100%的工作目标。

“一盔一带”宣传升级

倡导“一盔一带”,从点对点,到点对面,从发布倡议、联合媒体曝光、进行公益宣传,公安交警做足了工作。德州人的朋友圈不定期刷屏般出现的各类告知、提醒、教育内容,也诠释了“一盔一带”社会化宣传的良好成效。精准“普法”,在向市民“广而告之”的同时,潜移默化中传导良好的交通习惯的养成。

自“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德州公安交警在全市各路口积极开展整治行动,遏制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多次联合快递协会及外卖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活动面开展“系好安全带”示范引领活动;协调市场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开展“买电动送头盔”等惠民活动;宣传民警多次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活动,强化交通安全源头教育。此外,警方主动通过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曝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播放交通事故案例视频,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深知“一盔一带”的重要性。

“一盔一带”重点整治

“请您系好安全带!”近日,市民王丽乘坐出租车时发现,即使坐在后排,也会听到驾驶员这样的提醒。自4月23日起,经开区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践行一盔一带”活动以来,交警直属二大队联合各镇街开展了广泛宣传,一时间民警走进学校、企业和社区,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分析现实案例等方式,切实提升市民的法治和安全意识。

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不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执法过程中,交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加大劝导查纠力度,逐步引导市民形成系好安全带、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记分;乘坐人员未扎系安全带,罚款20元,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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