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三有”让“雷锋”常驻

    德州新闻网讯(孙久生 王猛 宋立忠)“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只有默默无闻的奉献,今天上台的全是我们践行雷锋精神的榜样。 ”宁津县地税局副局长陈志强说。日前,宁津地税系统从上百个家庭中选出 “廉洁之家、学习之家、幸福之家、孝道之家”代表,并为他们颁奖。
    宁津在“开展学雷锋活动,弘扬雷锋精神”过程中,通过有激励弘扬、有活动载体、有制度保障“三有”方式实现学习常态化、践行日常化,确保雷锋精神常驻。该县专门出台文件对学习进行部署安排,对获得全市道德模范及提名的 8名同志进行表彰,把他们的事迹以及最近挖掘出的 “把做好事当成习惯”的农电工邓洪光等一批学雷锋典型通过县电视台及省、市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乡镇、县直部门也表彰一批学雷锋标兵,通过树立身边典型激发学习热潮。
    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等都行动起来,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 3月3日,宁津团县委、卫生局组织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宁津镇医院的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分别到县光荣院、宁津镇敬老院以及县城中心街广场为老人和市民免费义诊。 3月6日,县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建幸福宁津,妇女维权街头行”活动。同时,由教育系统组织的中小学生、教师学雷锋活动也如火如荼开展。 “雷锋在我身边”主题演讲、讲雷锋故事、背雷锋名言、读雷锋日记、论雷锋精神等活动调动每个学生参与。县直单位部门特别是省市文明单位也积极开展爱岗敬业、创新奉献、创先争优活动,践行雷锋精神。通过系列活动让大家动起来, “学”以致用,进而成为自觉行动。
    该县还通过建立健全学雷锋活动制度,将一些有效的形式长期固定下来。他们将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定为县直部门全体干部职工义务劳动日;省、市文明单位的干部职工每月开展一次 “学雷锋、献爱心”主题服务活动;县内的省、市级文明单位和相关县直部门都成立志愿者组织,结合自身工作和业务特点,积极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在各学校建立 “学雷锋好人好事”档案,把学雷锋事迹及时总结保留;在县电视台、宁津报等媒体常年开设学雷锋专栏、专题,用身边人的先进事迹感染人、教育人、鼓舞人,目前,已播发学雷锋稿件30多篇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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