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后交五百水电费自己未用却“蒸发”

    德州新闻网讯 “我刚购买的商铺自从交房后,没有使用也没有出租过,但是我充的电费全都用光了,这不合乎情理啊。”9月15日,在三八路某小区附近购买商铺的孟女士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9月26日,记者联系到了孟女士,了解商铺水电费“蒸发”的具体情况。物业告诉她,商铺水电使用存在“基数”,会尽快协调退款问题。
    据介绍,孟女士的商铺购买于2015年,在房子交房后,她就向物业交纳了200元电费和300元水费,随后此房一直处于空置状态。2017年,孟女士突然接到了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孟女士商铺的电费已经用完,希望其尽快充值。孟女士吃了一惊,早期交的200元电费去哪儿了呢?
    随后孟女士来到该商铺所属的物业公司,向工作人员表示了自己的不解。“当时他们答应我先进行调查,但是很久没有音讯。”随后,孟女士为了保证商铺不断电前往供电公司交纳了电费。在交费收据上,显示出了该商铺的用电情况,让孟女士感觉到更加疑惑。“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这上面的数字显示,我的商铺自从交房后就没有用电,但是电费耗光是因为偿还之前商铺用的基数。”孟女士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商铺在交房之前已经被人用了一百多度电,并且用自己预存的电费去偿还了。随后她又去查询了预交的水费的使用情况,发现充值的300元水费还剩100多元。“如果不是我去查电费,那这件事我到现在还蒙在鼓里,物业公司以前答应我要调查到底,但是一直推脱,没有说清楚具体原因。”孟女士说,自己每个月都会打电话咨询,有几次还亲自去了物业公司,可是迟迟没有结果。
    9月26日,孟女士拿着电费的单据前往物业公司,希望物业能够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说法。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此前进行过调查,确实是施工方在交房前施工时进行了水电消耗,会尽快协调施工方偿还给孟女士水电费,物业工作没能完善的地方还希望业主能够谅解。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杨晓婷 杨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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