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开房半小时且未入住 退房被扣50元

    德州新闻网讯    “我帮朋友开了一间房,朋友有事没有入住,半小时后我办理退房,酒店扣了50块钱,这样的扣费合理吗?”4月23日,市民李先生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他在康博大道某酒店为客户开了一间标准间,怀疑遭遇不合理扣费。
    4月20日中午,李先生作为东道主招待两位从乐陵来的客户吃午饭。席间几人边喝酒边畅谈工作,十分热闹。饭桌上,热情的李先生极力邀请客户当晚住在德州,换个地方继续喝个尽兴。不容客户分说,李先生来到附近一家酒店,为客户开了一间标准间。随后拿着房卡拍到饭桌上,彰显自己的诚意。
    客户表示,他们下午有事要离开德州,且已经买好火车票,当晚确实不能住在德州。见客户确实有事,李先生便回到酒店办理退房。服务员表示,若退房需扣费50元。李先生忙着回去陪客户,便没有过多询问扣费问题,拿着退回的钱就走了。
    李先生表示,自己虽然办理了入住,但实际只拿到了房卡并未入住,且开房退房时间在半小时之内,他不明白酒店为什么要扣费。“50块钱也不多,就是觉得掏得有点冤。我虽然交钱开了房,但确实没进去,我连房间在几楼都不知道,怎么能算消费呢?”王先生说。
    4月2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该酒店前台服务人员。据介绍,根据酒店规定,若顾客交费开了房间,但实际未入住,对房间内商品未造成破坏可为其全额退款。若开房后进入房间超过一小时,且动用了房间内部分物品则需扣除一半的房费。李先生若对当日的扣费有疑议,可联系酒店进行协调,若查实李先生开出的房间未入住,可以为李先生重新办理退费。
    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李倩表示,入住后又办理退房的,酒店一般都会扣取一定房费。各个宾馆根据房价和时间的不同,有不同的退订规定。“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条款对酒店退订做出明确的退费规定,一般情况下,会按照酒店与客人之间所达成的协议来处理退款纠纷。”李倩表示,在本案例中,由于消费者与酒店之间并没有书面协议,其交付全款的订房行为,相当于是默认了酒店单方面提出的退房退款规定。建议消费者在订房时签一份书面协议,明确退房与退款的细则,并由酒店大堂经理与客人共同签字。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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