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已至,眼见别人家孩子高高兴兴去上学了,郑女士却还在为女儿更换幼儿园的事情犯愁。原来,郑女士想给孩子更换一个离家更近的幼儿园,新幼儿园已经报了名,原来的幼儿园却不肯返还伙食费,到底在哪上学成了头疼事。
据郑女士介绍,2015年下半年,自己将女儿送进湖滨路某幼儿园,按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教费每月1000元,按学期收取,而饮食住宿费按学生的实际情况收取,可按季度交费也可以按月交费。如果学生中午不在幼儿园就餐休息也可以不交,折合每天10元。郑女士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按月给女儿交餐饮住宿费用。
去年年底,郑女士的女儿由于感冒一直咳嗽不断,便很少让她去幼儿园上学,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年后,考虑孩子放学接送方便,郑女士决定给女儿转到德兴路某幼儿园,报上名后,郑女士来到原幼儿园要求退还保教费和伙食费,却被对方一口拒绝,称孩子的费用是按制度收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孩子可以享受教育和食宿,是郑女士单方面放弃,并不是学校不提供,现在已经超出交费时间,不能退还这部分费用。
交到幼儿园的费用还能过了“保质期”,这说法让郑女士很是不满。“我算了一下,孩子这一个月去幼儿园的次数一共三次,其他时间都是请假在家,现在幼儿园说一分钱不退也太不合情理了。”郑女士气愤地说道。
随后,郑女士几次来到幼儿园协商,最终幼儿园有了一定妥协,即交费不退,只可转到下学期使用。郑女士对此不满意,并拨打12345市民热线,希望幼儿园对此做法给出满意解释。
记者就此咨询德州市物价局,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可按规定向入园幼儿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和服务性收费。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收取,也可本着自愿原则由幼儿家长按季度或按学期交纳。服务性收费中的伙食费,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幼儿入园后退(转)园以及因故不能正常入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也就是当月只要入园,保教费、住宿费就不再退,但伙食费按剩余天数计退。根据该《通知》,郑女士有权要求幼儿园退还剩余的伙食费。
22日下午,记者再次咨询郑女士时,对方表示将该《通知》内容告知幼儿园后,对方已经认识到错误,并退还了剩余伙食费。 德州新闻网讯(晚报记者 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