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德州市将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德州新闻网讯    16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德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自明年起,我市将建立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消除环境监管盲区,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在网格的划分上,市级建立一级网格,包含13个子网格; (市、各县区)建立二级网格,各行政区边界为网格边界。二级网格以乡镇(街道)和县直开发区为子网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县直开发区建立三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子网格。一级网格由市政府负责,二级网格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三级网格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直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在具体的职责上,一级网格将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进行宏观指导,明确本级网格和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推动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组织开展全市各类环境检查和督查;督导网格主体责任人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二级网格将明确本级网格和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指导和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在一级网格的指导和委托下对辖区环境实施全面监管;协调解决网格内重大环境问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每年公布重点监管对象等。三级网格将明确本级网格和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对辖区环境实施全面监管;及时了解、上报、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以及违法建设项目、危害饮用水源地、破坏农村等环境违法行为,并上报上级网格及协助调查处理等。
    根据要求,年底前我市将成立德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组织制定本级网格划分方案,年底前将划分方案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明年1月起,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晚报记者  潘晓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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