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向文明交通劝导员展示劝导规范动作记者刘振兴摄
德州新闻网讯 3月5日,我市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在市中心广场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景文新,市政协副主席杨光来出席。
据了解,为大力倡树“我文明德州文明”社会风尚,纠正交通出行违章行为和不文明现象,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公安交警支队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自3月5日起,来自全市104家单位的1000余名志愿者将在市区92个主要路口进行文明交通劝导。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统一着装,持小红旗、口哨,每周一、周五上午7:30-8:30、下午17:30-18:30到责任路口上岗,主要负责劝阻纠正非机动车和行人越线停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良交通行为,协助交警部门维护路口交通秩序。
景文新在致辞中指出,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是广泛深入开展“我文明德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倡导文明新风、改善城市交通、确保市民安全出行,擦亮“有德之州、文明之城”品牌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克服厌倦情绪和松懈心理,保证志愿人员积极参与,确保足够的志愿服务时间,坚决杜绝迟到岗、早下岗等消极应付现象。
景文新要求,广大志愿者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学习相关业务、文明规章和出行规则等,积极宣传文明交通,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到言谈举止文明,充分展示个人和单位的文明形象。要强化安全意识,既劝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平安出行,又要加强自身保护,保证自身安全。市文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把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成“有德之州、文明之城”的特色品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对先进志愿服务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共同促进和形成文明交通良好风尚。
本报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管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做出积极贡献。(记者 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