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5单位3村镇入围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

    德州新闻网讯 (记者 胥爱珍)日前公布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中,我市5家单位、3个村镇上榜,获奖单位数量超过前三届之和。
    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的5家单位分别为德州市财政局、山东省德州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总公司、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德州市水利局,3个文明村镇分别为禹城市辛店镇、德城区天衢街道前赵村、乐陵市市中街道马桥村。此前,我市已有全国文明单位4家、文明村镇2个。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群众性文明创建工作,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载体,高标准推进文明村镇、社区、单位创建。自2013年起,强力推行“5+1”(即: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一档案)创建模式,要求所有文明单位都要建设道德讲堂、志愿服务队、“遵德守礼”温馨提示牌,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建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队,同时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创建工作档案。目前,全市建设道德讲堂近千家、志愿服务组织1000多个,公益广告宣传实现制度化、长效化,形成了传播正能量的强大声势。
    同时,我市加强对已命名文明单位的管理,制定下发了《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和淘汰机制,创新建设了文明单位智能化管理平台,将创建任务项目化、指标化,以智能管理平台数据为依据,实行文明单位不低于5%的淘汰率,对创建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予以撤销,实现了文明单位管理的智能化、动态化、科学化。目前,全市共有全国文明单位9家、文明村镇5个,省级文明村镇104个、文明社区38个、文明单位343家。
●文明单位
◆德州市财政局
◆山东省德州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总公司
◆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德州市水利局
●文明村镇
◆禹城市辛店镇
◆德城区天衢街道前赵村
◆乐陵市市中街道马桥村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