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公布 德州市财政局等5单位3村上榜

    德州新闻网讯 (记者 张亭亭)日前公布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中,我市5家单位、3个村镇上榜,获奖数量超前三届之和。
    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的分别为德州市财政局、山东省德州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总公司、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德州市水利局,3个文明村镇为禹城市辛店镇、德城区天衢街道前赵村、乐陵市市中街道马桥村。此前,我市已有全国文明单位4家,文明村镇2个。
    近年来,我市高标准推进文明村镇、社区、单位创建,要求所有文明单位都要建设道德讲堂、志愿服务队、“遵德守礼”温馨提示牌,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目前,全市建设道德讲堂近千家,志愿服务组织1000多个,公益广告宣传实现制度化、长效化。
    在文明创建中,我市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同时,我市加强对已命名文明单位的管理,制定下发了《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建立了问责机制和淘汰机制,创新建设了文明单位智能化管理平台,实行文明单位不低于5%的淘汰率,对创建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予以撤销,实现了文明单位管理的智能化、动态化、科学化。目前,全市共有全国文明单位9家、文明村镇5个,省级文明村镇104个、文明社区38个、文明单位34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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