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街道——开展“文明行为我承诺”活动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石秀秀通讯员杨士心)“文明养犬我承诺,遛狗一定牵绳”“文明用餐我承诺,践行光盘行动”……4月14日,德城区运河街道在运河公园开展“文明行为我承诺”活动。
  当天,街道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查问卷和《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页,详细介绍了有关注意事项,让居民明确应该做什么、掌握如何做,更好地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没有文明的市民,就没有城市的文明。在今后,我会从小事做起,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也会带动身边的亲戚朋友一起这样做。”家住时代花园小区的栾雅楠说。
  运河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凤麟表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事关每一位居民,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促进了居民从‘意识创城’到‘行动创城’的转变,使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创建的重要意义,调动起广大居民的积极性,为‘创文明运河,做文明市民’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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