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为加强对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的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疫苗使用安全,近日,乐陵市市场监管局对22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开展了疫苗质量管理专项检查。
监管人员重点对新增接种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相关要求进行了检查。同时,对疫苗的进货清单、票据、出入库证明、电子监管码扫码等情况进行了查验,确保疫苗“来有源、去有踪”,并对接种点的疫苗储存设施设备、温湿度监控和调控设备运行情况、新冠疫苗储存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监管人员在检查的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讲解,要求从事疫苗接种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依法严格履行疫苗质量管理职责,规范新冠疫苗冷链运输、验收、储存等管理程序,确保疫苗接种全过程质量安全。(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霞 通讯员 郭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