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大力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明年新建占比将超八成

3月31日,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城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意在推动该区开展以城镇建筑为创建对象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绿色建筑是指从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到运营及最终拆除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物。目前,德城区新建民用建筑均按绿色建筑设计,且通过专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图审合格。

装配式建筑使用率不低于50%

方案明确,到2022年,德城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将达到80%以上,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今年5月1日以后立项建设的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均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稳步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全面应用预制楼板、预制楼梯;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全面应用预制楼梯、预制楼板、非砌筑内隔墙板、空调板、阳台等装配式构件。鼓励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医院、学校、大跨度及大空间和单体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

德城区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府投资工程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造,其他社会投资民用建筑按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造的面积比例达到31%。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均应符合国家或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装配率不低于50%。

推进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运营中的应用,鼓励推广BIM技术与绿色建筑融合应用及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等新技术、新工艺。

明责任严把关扎实推进

方案明确了审批、设计、施工、建设、验收、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标准要求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德城区行政审批部门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纳入立项承诺范围。审批类和核准类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时,须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筑所占项目面积比例及标准等;备案类项目建设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对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筑所占项目面积比例及标准等进行承诺。

需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查过程中主管部门要对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对于未落实的不予通过。

行政审批部门依据《德州市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购买服务的图审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有关内容进行审查把关。对不符合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编制绿色建筑专篇。明确材料、构件、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以及采取的绿色技术措施等内容。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严禁擅自变更和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标准以及规划、建设条件中有关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各项指标要求进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报告中增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专篇,报告中要注明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指标要求,装配式建筑的位置、面积、结构类型、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施工技术、装配率以及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等,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验收标准,对没有进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专项验收或专项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售楼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措施、节能设施的保修期限和保护要求等内容,并在销售合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等相关内容。

扶持监管并举保行动实效

为确保绿色建筑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德城区出台一系列措施,政策扶持与部门监管并举,确保行动实效。

加强政策扶持。对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使用装配式建筑的面积规模在信用等级评价时给予相应加分。对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施工企业,优先支持参加各类工程建筑领域的评优评奖。积极筛选推荐符合国家、省有关要求的优质装配式建设、绿色建筑项目,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积极争取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加强人才支持。鼓励相关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联合开发装配式建筑课程,创建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深入推进装配式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将装配式建筑专业岗位、工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加强装配式建筑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监管力度。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纳入工程建设监管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绿色建筑标准,通过抽查方式,对建筑质量责任主体和建筑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绿色建筑标准验收的,将责令重新组织验收。对违反《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规定的相关单位,依据相关法律责任联合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本报记者王露本报通讯员时伟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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