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席丽洁)日前,乐陵市出台《乐陵市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主要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告知办法》,聚焦经济责任,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将“任前告知”与“离任交接”有效衔接,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将“任前告知”穿插到“离任交接”中,由乐陵市委组织部、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与新任领导干部签订“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切实防范履职风险。
提高“任中审计”比例,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科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监督关口前移,有效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