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司法局:法治“钥匙”解乡村治理难题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董娟王亚群)“这是你们的调解书,如果同意就在上面签个字。”1月11日,在平原县王凤楼镇司法所的调解室里,古楼店村村民张某和村“两委”代表接过调解员张衡手里的调解书,认真看过后,分别签了字。一起原本已经走上司法程序的争议案件,经过王凤楼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圆满结案。

事情的起因要从2019年6月说起。以张某为首的5名村民,擅自侵占30余亩集体土地种植了农作物。古楼店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劝说无果后,向法院提交了诉讼请求。

“张某侵犯了集体利益,但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认知不够,所以我主动找到张某,分析利害关系,讲解法律政策,劝导他庭前调解,节约司法成本。”张衡说,经过多次沟通,张某等人逐渐了解土地、宅基地承包等法律规定,同意将集体土地归还村委会,双方庭外和解。

侵占集体土地、土地承包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在农村时有发生。“法律服务提前介入,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平原县司法局局长于化民说。

平原县围绕农村改革,以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为抓手,在全县农村开展“五整治一规范”工作,通过指导村庄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针对农村常见矛盾纠纷问题,梳理完善合同50余份,提升村民自治组织的法治意识。

法律进村,宣传先行。平原县司法局通过做“实”线下、做“活”线上,健全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打造30处乡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年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720场次。建立55个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线上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累计推送法律信息3000余条,全县180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

“农村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邻里不和、赡养老人等方面,处理不当易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调解员的作用就是尽量让矛盾纠纷不出村。”平原县首个品牌调解室“老杨说事”调解员杨孟涛说。如今,杨孟涛每个月都能接待20余名群众,每年处理百余起纠纷。

去年以来,全县共召开信访听证会132次,调解各类纠纷244起,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厘清往来款项1477万元,未发生一起因处置不公而引起的上访事件。“平原县司法局主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在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上聚力攻坚,我们将充分发挥‘智慧调解’应用平台优势,将更多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于化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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