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法院——执结侵权责任纠纷案

德州新闻网讯(谷晓彬)11月30日,某公司代表来到武城县法院查看抵清欠款的车辆,并在结案通知书上签字。至此,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顺利执结。

原来,该公司曾聘请辛某从事产品销售,辛某与销售商签订合同,约定合同款15万余元。合同款到账后,辛某未将款项汇至公司账户,而是挪作他用。为此,公司以侵权责任为由将辛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后,辛某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书规定的偿还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接案后,执行法官孙双栋依法向辛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然而,辛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身患疾病,确无偿还能力。经辛某及家人商议,最终决定由案外人——辛某儿子代为偿还,并用名下轿车抵清欠款,该案顺利执结。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