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四权分置用活扶贫资金

徐园子乡政府工作人员(左)向贫困户介绍项目分红情况

“去年除了县里给的几千块钱分红,俺家还从村里的扶贫项目领了1500元钱,家里再也不愁吃穿了。”10月13日,李少云拿着扶贫明白纸满脸笑容地说道。今年66岁的李少云,家住庆云县徐园子乡黄道口村,与孙女黄世莹、儿子黄平树共同生活,1500元钱的分红帮她家解决了不少问题。

村里和李少云一样拿到分红的还有12人,他们手中的这笔分红来自于黄道口村的设备租赁项目。徐园子乡黄道口村属于省定贫困村,原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1户84人,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村里将省级扶贫资金30万元投入到经营稳定的山东诺森塑胶有限公司,用扶贫资金购买生产设备,该公司通过租赁设备获得收益,村里将产生的租赁费用作为扶贫收益,按年发给贫困户。

将资金注入企业,能帮企业拉伸产业链,把产业做大,然而,大量的扶贫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不能是“一锤子买卖”,怎样才能管好、用好,让贫困户长期受益?在脱贫攻坚实践中,庆云县逐步建立了以四权分置为核心的扶贫资金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明确所有权归村集体,将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发展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即扶贫资产,划归村集体所有。同时注重放活扶贫资产经营权,指导村集体立足当地特色产业,对扶贫资产承包出租、折股量化、入股合作经营等实现收益,或将扶贫专项资金统一投入到县优秀企业,每年按照投入扶贫资金百分之七的比例收取扶贫收益。通过与企业合作经营的形式,发挥企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优势,确保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提质增效。

为保障贫困户收益权,该县按致贫原因、贫困程度、劳动能力等情况进行分类分档,建立扶贫资产收益滚动使用、差异化分配机制,拉开分配级差,因户因贫精准分配,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

为确保扶贫资金资产安全,庆云将资金资产监管权下放至镇村,由乡镇经管站具体承担扶贫资产的监督管理,并纳入“三资”管理平台,实现“村财镇管”。并在村级组建由村“两委”、党员、贫困户和村民代表组成的扶贫理事会,对扶贫资产的权属登记、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环节进行民主监督,确保扶贫资产高效运营。“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归企业、收益权归贫困户、监管权归乡镇政府,通过四权分离管理,庆云走出了一条产权明晰、循环使用、稳定收益的扶贫路子。”县扶贫办主任田亮说。 2016年以来,庆云县9个乡镇(街道)共形成独立的扶贫经营性资产项目21个,所有权全部归项目涉及村集体所有,年收益达900多万元,覆盖全县70个重点贫困村和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王洁令周文峰胡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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