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已对拖车司机开展调查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见习记者孙风超)
8月10日,齐河县公安局发布通报,对齐河交警涉嫌违法违纪问题作出回应:齐河县纪委监委已对事件中的救援拖车司机王某武开展调查;社会闲散人员王某兴因涉嫌诈骗于8月9日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8日12时许,自媒体平台“蚂蚁出击”发布《“聊城车主在齐河遭黄牛“天价勒索”,称25万给交警!附录音……”》文章,聊城人谭慎海实名反映齐河交警处理事故中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对此,德州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
经调查,齐河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曹某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没有索要和收受任何人的财物;救援拖车司机王某武(男,39岁,系齐河县顺安救援有限公司职工),齐河县纪委监委已介入并对其开展调查;王某兴(男,30岁,齐河县焦庙镇人,系社会闲散人员)因涉嫌诈骗,于8月9日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另外,7月13日,齐河交警大队依法认定谭慎海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7月21日,当事人谭慎海不服,向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复核申请,该申请已受理并正在复核中。
目前,有关案事件正在调查中,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