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曹希增)6月30日,记者从宁津县法院获悉,截至当日,该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96%,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二、全市基层法院第一;结案率86.19%,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二,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调解率、平均办案天数等多项排名位居全省前列。
工作中,宁津县法院坚持“速”字当头、“简”字为重、“智”字为策、“促”字托底,以改革促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成立4个速裁团队,把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案件直接分流至速裁团队。积极试行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简化裁判文书制作,形成要素式审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