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郑乃春通讯员 盖文征)“我们保证按监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这也是我们药店自身的责任。”2月17日,德州经开区综合执法部药械科监管人员在对新华鲁抗大药房136店检查时,该店负责人解金玲这样说。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针对药店人员复杂、流动性大的特点,为把好药店疫情防控防线,德州经开区综合执法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监管,现场督导全区各药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疫情防控过程中,德州经开区综合执法部加强药店自身管理,营业人员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穿工装方可上岗,坚持每天对店内进行经常性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强门禁管理,登记购药顾客信息,各药店在店门口设立测温台,配备额温计对购药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并认真登记顾客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购买药品名称、体温等信息;各药店停售退烧退热和止咳类药品;对购买用于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顾客建议其到医院检查就诊。
与此同时,对春节后开门营业的药店营业当天就安排专人到药店张贴药械经营单位告知书、药店承诺书及投诉举报电话,现场指导药店经营人员做好药械经营质量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迅速、全面地把各级疫情防控要求原原本本传达到每个药店。
此外,对辖区内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加大处罚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的四家零售药店,责令暂停营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