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杨通讯员薛晴

近日,临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以毕某宁为首的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案件。“对于这种涉恶案件,庭审前,我们就已经仔细审阅卷宗、研究案情,制定了相应的庭审方案,还对重要事实证据、争议焦点进行了提前的梳理。”担任审判长的临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新华介绍。由于准备充分,9名被告人在庭审中均表示认罪认罚。

“我们成立了由院长挂帅、分管院长主抓的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关注案件审理进度,研究存在的问题。”临邑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副组长付东兴介绍,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12次、党组会议15次……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安排扫黑除恶工作。

为更好地将扫黑除恶落到实处,临邑县人民法院还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发挥联席会议、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机制作用,推动建立黑恶势力打防管控一体化运行机制,形成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打击合力。针对黑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案件,不遗余力加大打击力度,不留情面彻查到底。

自去年以来,临邑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8件,其中依法审结3件,其余正在确保依法依规前提下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般参与人员多,涉及罪名多,作案次数多,跨越时间长,成员所起的作用不同,在每个被告人定罪量刑上,需要办案人员严谨、细致、精准地进行审理和判断。负责案件的法官面对堆积如山的卷宗,白天看不完,晚上加班成了常态。”付东兴介绍,要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坚决防止冤假错案,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2018年11月23日,临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以杨某明为首的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敲诈勒索罪案件。名被告人分别以犯敲诈勒索罪8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四年五个月不等。“这是临邑县首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被害人众多,案情复杂,侦查取证难度较大。但我们最终将8人绳之以法。”付东兴介绍,为了让更多普通市民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临邑县人民法院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临邑县人民法院利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对扫黑除恶重大进展、重点案件深入宣传报道,织密全方位、多渠道、无死角的专项斗争传播网。同时,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张挂宣传标语、定期上街发放宣传资料、在诉讼服务中心和办公楼大厅设置扫黑除恶宣传栏、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内容等措施及举报方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了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019年3月,法院干警来到刑侗公园,集中向市民宣传扫黑除恶当前形势和相关知识,并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对什么是黑势力、什么是“套路贷”、什么是“软暴力”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知识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付东兴介绍,群众对于法院干警们的宣传方式纷纷点赞。“像这种宣传方式,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就会举办一次,开展扫黑除恶常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集市、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并形成常态化。”“下一步,我们将以‘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发挥好主力军作用,继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化、专业化,取得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邱新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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