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农村危房改造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乐陵市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乐陵市住建局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立足住建工作实际,发挥牵头部门作用,高点谋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开展。2012年以来,累计完成571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真正实现了让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有所安”,同时,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乐陵危改模式”,在德州市乃至全省推广应用。

实施农危改项目,不仅让贫困户住房有了保障,也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在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乐陵市以住建局为牵头单位,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严把工程质量关。将危房改造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中心工作来抓,成立乐陵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召集人,各乡镇(街道)、财政、住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现场推进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强化监督考核,将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工作实绩与考核成绩直接挂钩。同时,坚持建管并重,委托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乐陵市危房改造施工图集。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成立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对危房改造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等问题,进行日常巡视及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危房改造质量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此外,严抓核准验收,坚持阳光操作,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全部在村集体公开栏公示;危房鉴定中,开展鉴定技术培训,严格按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要求开展危房鉴定;危房改造完成后,住建部门牵头,财政、扶贫、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参与,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建设要求,进行逐户逐项检查,填写验收表格;验收合格后,与补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在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二是创新工作举措,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在危改工作推进过程中,由于全市危房存量大,维修改造任务艰巨,特别是拆除重建存在成本高的问题,群众举债建设或无力筹建的现象比较突出,改造工作遇到了瓶颈。针对这些问题,乐陵市大胆探索、积极实践,走出了一套以建设“周转房”为主要内容的“乐陵危改模式”,在2016年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予以全面推广。

乐陵市的危房改造,以自建统建结合,对有建设能力的危房改造户由其自行进行危房改造,对无建设能力的,通过征求危房改造户意见,由其与村委会签定协议,村委会按照每户35平方米、造价约2.3万元的标准,采取集中建设“周转房”的模式进行危房改造,“周转房”只有居住权和使用权、无买卖权,原老宅基收归村集体所有。“周转房”的规划、标准、配置全部统一,结合贫困户实际和居住习惯等因素,将改造房屋设计为2间房屋1个小院,院内绿化和菜园齐备,屋内水、电齐全,冬天取暖卧室垒土炕,并配套修建了无害化厕所,包括基本的生活家具等都一应俱全,实现危房改造户“拎包入住”。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严格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农户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搞强制推进。对无能力建设又不同意“周转房”这种模式的农户,采取空置房置换,废旧校舍、闲置房屋修缮加固后置换等方式,帮助危房改造户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三是做好结合文章,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在危改工作开展过程中,不仅着眼于推进单项工作,还与脱贫攻坚、无害化厕所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实现同频共振、全面提升。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一方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扶贫部门将贫困户信息交由住建部门开展“地毯式”核实,通过“反复筛选、逐一甄别、不落一人”的原则,将省定贫困户中的所有危房全部纳入改造计划,整理出全市“存量”危房信息,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最危险的贫困户,优先纳入改造范围;另一方面把危房改造作为兜底脱贫的一项重点工程,与扶贫项目同步实施,在建设“周转房”的同时,在统建新房的屋顶上同步建设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为贫困群众增加收益,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厕所改造相结合,对危房改造户,同时帮助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不但解决了居住安全与环境卫生,又解决了贫困户改不起厕所的难题。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将危房改造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危房改造户入住新房后,原宅基地收归集体,统一拆除并进行绿化及文体小广场建设,既美化了村庄环境,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实现环境效益双提升。(聊俊勇、张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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