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李昊)近日,德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19名被告人的跨省电信诈骗案。
该案中,被告人温某、温某清出资租用广州市天河区一处写字楼,雇佣彭某等人为公司员工,通过网页推广方式吸引被害人在虚拟网络金融投资平台购买“产品”。公司成员冒充客服人员、投资分析师等角色,诱骗被害人向该投资平台充值,获取被害人资金,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51万余元,被骗人员遍布全国各地。
2018年3月,温某等人被市公安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抓获。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犯罪事实举证质证,整个庭审程序严谨合规。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