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颁发全市首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德州新闻网讯 3月11日,平原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魏凯章为桃园办事处西杨村颁发了全市首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目前,平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的878个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这标志着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正式法人地位,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又向前迈出了关键一步。

2017年,平原县入围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面对这一改革深水区、硬骨头,平原县主动作为,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平原扎根、开花、结果,探索改革“平原样板”。

据了解,农业农村局作为主要业务部门,从宣传发动,成立组织,到清产核资,成员确认,再到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一系列的流程规范严谨,一步步操作有章可循,环环相扣,细致到位,按时高标准地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目前,平原全县878个村已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727个、经济合作社151个,发放股权证书9.4万多本。

据介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其包括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明确组织类型、法定代表人、住所、成员人数、资产情况、业务范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发证日期等工作。

此次颁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有正本和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凭借该正本或副本到银行办理开户贷款等相关手续,以更好地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功能,让沉睡的农村资产焕发新的活力。(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郑乃春 通讯员崔勋同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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