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家防治校园欺凌先议办公室在平原揭牌


  德州新闻网讯
  12月14日上午,由平原县人民法院和平原县第四中学联合成立的“平原县防治校园欺凌先议办公室”在平原县第四中学揭牌,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阵地。该办公室的成立是少年审判改革启动以来,全国成立较早的防治校园欺凌先议办公室之一,为山东省首家。
  据悉,2018年以来,平原法院在德州中院的支持下积极探索创新,学习先进经验,开始尝试少年审判先议工作试点,经过探索实践,以防止校园欺凌为突破口,将事前预防、先行评议、善后工作与促进校园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矛盾化解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法庭+学校+基地”三位一体的模式预防校园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发生,营造健康和谐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据介绍,该办公室将做好校园欺凌事件的事前预防工作。加强防治校园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反校园欺凌的人防及机防有关规章制度与相关工作。主动关注学生变化、潜在欺凌因素,建立完善欺凌调查、排查制度,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及时发现校园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苗头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介入,降低校园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负面影响。
  同时,积极做好校园欺凌事件的先行评议工作。对校园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展开先行评议工作,通过社会调查,充分收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相关信息。以不良行为的主客观事实、行为性质、轻重程度以及涉事未成年人的家庭、社会背景等情况为依据,以未成年人方面的法律专业知识为准绳,遵循保护优先、教育与保护相结合,预防与惩戒相结合,学校与家庭、社会相结合等原则,对不良行为进行先行评议,作出既合法合规,又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的意见,切实保障校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此外,促进校园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矛盾化解工作,降低校园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和谐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良玉 通讯员 刘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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