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货车失控冲进村民院乐陵法官调解化纠纷


  德州新闻网讯    8月13日,家住乐陵市丁坞镇丁坞西街的潘某某把一面锦旗送到乐陵市法院法官手中。几天前的一个下午,潘某某正在家休息,突然“轰”的一声巨响,院墙倒塌,一辆河北牌照的重型货车车头埋入倒塌的废墟中。原来,一辆小型客车和这辆重型货车相撞,致使重型货车失控,撞倒了潘某某位于道路南侧的院墙和房屋,造成两车、绿化带、潘某某房屋及屋中财物受损。
  经交警大队处理认定,小型客车负主要责任,重型货车负次要责任。后经交警大队调解无效,潘某某诉至法院。因为本案被告涉及4家保险公司、2个自然人,被告之间对赔偿责任互相推诿。考虑到潘某某今年已60多岁,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多次通过电话、邮件的形式做多名被告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双方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法官最终把多名当事人叫到一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双方当事人解释各自利弊,在一番劝解下达成一致,潘某某获赔经济损失12000元。(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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