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不用拿房、车担保,只要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就可以作为财产保全的担保,真是太方便了。 ”8月14日,一位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刘某在平原县法院恩城法庭高兴地说。
该案中,被告王某在刘某处购买价值7万元的家禽,经刘某多次追要,王某始终不肯给付。无奈之下,今年8月,刘某将王某告上法庭。按照规定,此案涉及标的额为7万元,当事人也需要以等价财产进行担保,然后法院才可以对王某部分财产进行冻结。但刘某只是一个普通农民,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难度不小。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解了刘某的燃眉之急。
今年6月,平原县法院恩城法庭联系保险公司探索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服务,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只需支付很少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即可将保单保函作为担保凭证,用于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担保。引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可以大大降低当事人进行诉讼保全的“门槛”和成本,也可以有效控制案件双方当事人诉讼保全的损失风险。
同时,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平原县法院在恩城法庭试点设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经常会到平原县法院恩城法庭诉讼窗口办理业务,他坦言,以往处理一些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案子时,程序较为繁琐。“我们在法院立案之后,需要把财产保全的申请书、证据材料送到保险公司,案子受理之后由法官和保险公司进行审核,通过之后,我们还要再去保险公司缴费、取财产保全的保函,再送回法院。 ”王立说,设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窗口后方便了很多。“立案之后,我们只需要把材料交到窗口,由多部门内部联合审查,审核通过后,当事人直接将保费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就可以了。 ”
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恩城法庭还可为当事人联系保险公司上门服务,让行动不便当事人不出家门口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截至目前,平原县法院恩城法庭已协助当事人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20余次。(记者 董建新 通讯员 李红梅)
平原法院恩城法庭设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窗口
法官协助当事人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