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来临之际,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广大离退休人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宁津县人社局提前发放各项养老金待遇。
据悉,宁津县机关、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应每月15、20日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每月25日发放。2月份以来,人社局机关、企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提前安排部署,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筹措划拨资金,将养老金待遇全部提前到12日发放。
提前发放养老金,既是人社局社保工作惠民利民的具体行动,也体现了县政府对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关怀。目前,各保险处工作人员正加班加点,核对信息和数据,春节前,人社局将为10.3万离退休、供养亲属人员提前发放养老待遇4800多万元。
(宁津县人社局 孙娟娟 李丽娟 王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