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新城派出所岳庄警务室民警带领工作人员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初八正值节后各店面开业,按传统风俗习惯开业时以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庆祝方式,1月19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社会发布,期间通过各种宣传途径进行宣传,正月初七是通告内禁止燃放的时间,仍有部分业主抱有侥幸心理,继续在限放期间违规燃放。
岳庄警务室民警先后在辖区重点市场、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在巡逻中发现两起即将燃放的业主,民警对经营业主积极宣传通告内容,经营业主表示理解。警务室同时利用微信群进行限放烟花爆竹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供稿:方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