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法院夜袭“老赖”执结11年积案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李智群通讯员刘刚)1月29日,某案件申请执行人石某专程赶到乐陵市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感谢他们不懈努力并最终执结一起历时11年的案件。
  据了解,2007年6月,被申请执行人张某冒用某公司名义与石某签订煤炭销售合作协议,并骗取石某10万元保证金,用于归还个人债务。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张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但所得赃款10万元未能追缴。服刑结束后张某音讯全无,一直没再继续给付剩余案款。
  2009年,石某将张某诉至乐陵市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返还石某保证金10万元并赔偿相应损失。由于张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石某于2009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奔赴张某的家乡,并积极和当地村委会联系,但张某常年不在家,该案执结遭遇难题。
  多年来,法官始终没有放弃执行,赴多地走访调查,并向张某亲戚、朋友多方打听。今年1月,该院与乐陵市公安局建立执行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在1月5日反馈信息,确定张某1月6日晚上10点会在潍坊火车站乘火车出行。
  得到这一重要线索后,乐陵市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6名执行干警连夜驱车300多公里奔赴潍坊火车站。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执行干警在潍坊火车站监控系统发现了正在候车大厅等车的被执行人张某,并一举将其抓获。顾不上疲惫,执行干警连夜将张某押送回乐陵,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另一队干警则向张某家属做思想工作,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张某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石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至此,这起历时11年的积案得以圆满解决。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