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诚信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张明昭

日前,2022年度德州市“诚信单位”“诚信提名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候选单位名单公示。100余家企业秉持诚信理念,诚信守法经营,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作出了表率。希望其他单位和部门向他们学习,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民本、家风、国魂,既是基本道德、共同信仰、基础文明,也是做人理念、处事规则、社会契约。诚信不仅是道德要求、评价他人的基本尺度,也是企业发展的黄金原则。企业诚信经营,诚是聚心之魂,信为立足之本,诚信是促进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树立诚信作为品牌形象,可为企业带来无形资产,拓宽市场空间,没有诚信,则难以立足。

诚实守信是我市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诚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核心成本,市场经济愈发成熟下,各单位服务于品牌的竞争,本质上属于诚信竞争,诚信是资本价值的核心力量,对于资本价值利润获取能力、增值能力具有决定性作用。企业应当以诚信作为价值理念、企业文化及工作准则进行研究、宣传,将诚信落实到经营管理、产品服务的全过程。自觉做到讲诚信,不能为了一时经济利益做出不诚信举动,要把讲诚信、守信用的形象立起来,就是要把德州人诚实厚道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代代相传,与人交往一诺千金、言出必行,货真价实、公平守约,不断赢得商机。同时,要用制度约束失信行为,做到有章可依,违章失信必罚,让投机取巧、以次充好的失信者知道“痛”,让诚实守信者尝到“甜”。

推进诚信建设是一项浩大的社会工程,毕其功于一役既不现实,也不科学。企业要从制度建设的每一件小事、每一件实事做起,坚持诚信经营理念,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高效优质的服务和产品,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社会氛围,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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