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扶贫,实则骗钱 传销组织“善心汇” 的伪善面具

  “它”声称可以让年过60岁的孤寡老人每月至少有800元至1600元的收入;可以让年满16周岁的学生不用向父母要零花钱;可以让无人照顾的残疾人自力更生,生活找到自信……“它”叫“善心汇”。其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口号,名为精准扶贫,实为非法传销。9月1日,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善心汇A轮功德主”刘某批捕,在此让我们一起揭开“善心汇”这个披着“慈善”外衣,且将互联网作为传销平台拉人头、非法牟取暴利的伪善面具。

  “善心汇”组织:
  声称“做善事还能致富”


“善心汇”对外声称其是一个互爱互助的组织,在这个组织中如果自己或者其他人有什么困难,其他会员都会帮扶。这看上去很是温暖,实则陷阱重重。
近日,在看守所高墙内,“善心汇A轮功德主”刘某再也没有了昔日的风光,留给她的只有无尽的悔恨。
“2016年9月份,我从微信上认识了‘欢乐家人’,在一个微信群中不少成员都称呼其为‘欢姐’,加入善心汇也是从认识她开始的。”刘某说,初次聊天“欢姐”就开始了“攻势”,“我开始也不信,她一直对我说这个组织很好,既可以帮助穷人致富翻身,自己还能得到‘好处’。见我有些犹豫,她便邀我进群听张天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讲课,就是那一次被洗脑的讲课内容,让我加入了‘善心汇’。”
“这个网站有布施积德、感恩受助、众福中心、功德明细等图标选项,网站上可以进行捐助,也可以受助。”据刘某交代,每次捐助使用的“善心币”也是用人民币100元兑换而来的,不仅拉人头能挣钱,捐款(也就是布施)经过“匹配”后还能拿到“分红”。另据介绍,通常注册一个会员需要一个“善种子”,而一个种子需要通过300元人民币购买。就是这样一个“种子”,上层宣称能在海南某基地对应一棵黄花梨的树种和一件文化衫。“会员是按照自身经济情况、投资情况进行分类的,其不同级别也有划分,比如高级的有商务中心、服务中心、B轮功德主、A轮功德主……而会员级别就是按照在网站上捐助的不同金额来划分的。”
不久,刘某开始了“拉人头”大肆发展会员,8个月的时间裹挟群众1427人,发展下线层数18层,非法获利24.4万元。而她在7月26日被抓时,已经达到了其组织层级结构中的第四级“A轮功德主”。
另据记者了解,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也于近日对“善心汇”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石某某、王某某、胡某某依法批准逮捕,至此德州4名“善心汇”组织成员被批捕。

  假慈善真传销:
  建立微信群给下线“洗脑”


加入传销组织,目的就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去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布施了第一笔钱后,见平台收益高,回款快,有利可图,刘某遂将其亲戚、同学、网友等拉进了该组织,发展为下线。随后,以高额动态收益(发展下线)和静态收益(排单布施)为诱饵,专门建立“刘姐要创业”微信群发布善心汇消息、奖励制度以及“善心汇”老总张天明讲课课件对团队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并达到宣传“善心汇”、鼓励下线会员更多的发展新人入会的目的。
刘某供述,参与人购买一颗“善种子”,即可激活一个会员账号。会员账户激活后,可通过投入资金和发展下线获得高额静态、动态收益。
所谓静态收益,是指会员按照平台指令,向陌生会员汇款,称为“布施”。这一环节完成一段时间后,平台会安排其他会员向此人汇款,称为“感恩受助”。会员可以选择“特困”“贫困”“小康”“富人”“德善”“大德”六个档次,“布施”金额从1000元至1000万元不等,收益率从5%至50%不等。动态收益则指的是会员发展下线后,可以拿到下线“布施”金额2%-6%的提成。“他们说这是扶贫,交3000元,20天以内返3900元给我。”60岁的李某是黄河涯镇的一个农民。今年5月底,他被一个朋友诱导加入“善心汇”,把这几年靠种田攒下的3000元交了上去,不料一去不返。像李某一样,越来越多不明真相的市民被卷入“善心汇”。

  起底“黑心组织”:
  “善心汇”是这样骗钱的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据悉,“善心汇”的公司名字为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老板名叫张天明,其成立于2013年5月24日,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注册的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制造业、文化、旅游等行业。2016年,善心汇公司在互联网上开发了自己的平台,在全国范围内有600多万会员。
“这个组织中级别越高,从公司购买‘善心币’价格折扣也就越高。比如会员买善心币是100元一枚,而我是‘A轮功德主’,我这个级别的人购买善心币只需要70元,而且我可以卖给下线,从中赚取差价。”刘某说,级别高的条件就是发展人,把自己的团队做大,达到规模也就能“晋级”了。也就是说要想在善心汇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就必须要不断地发展人,扩大团队。
检察官提醒,巨额利润、美好“钱”景等是网络传销宣传的“关键词”。其核心手段无外乎两种:利用人们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进行引诱;以“创新创业”为幌子进行欺诈。
而善心汇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不断发展下线、吸收资金获利,且参与群体庞大,波及范围广泛,其是典型的传销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检察官表示,“善心汇”就是一种传销,其打着“慈善、良心”为幌子,但本质与其他传销没有什么不同。此类组织都是“上线”获利多、风险小,“下线”获利少、风险大,一旦系统崩盘,则意味着最广大“下线会员”的投入打水漂,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带来的巨大威胁,同时对经济秩序造成巨大的破坏。

  ■延伸:
  传销离不开三个特征


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良玉 通讯员 高忠祥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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