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庸懒散”十要十不准——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在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中治理“庸懒散”问题的意见》解读

□本报记者  韩超
    为顺利实施协同发展战略、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市纪委、市监察局制定《关于在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中治理“庸懒散”问题的意见》,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解决“庸懒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激发广大干部锐意进取、敢于担当、践行“三严三实”的活力,营造支持干事创业、包容失误失败、关心爱护干部的良好政治生态。
十要十不准
    ●要认真落实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不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
    ●要鼓励开拓创新、先行先试、奋力争先,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不准甘居落后、被动应付、敷衍塞责;
    ●要树立全局意识,不准各自为政、强调部门特殊和随意变更政策;
    ●要提高执行力,推动高效落实,不准推诿扯皮、无故拖延,贻误发展、错失机遇;
    ●要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不准消极怠工、无故超时办理、刁难服务对象;
    ●要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不准强迫、变相强迫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服务,或将行政职能转移、变相转移到事业单位、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关联企业;
    ●要规范执法行为,不准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乱摊派和对下级下达收费、罚款指标,收费、罚款不得与干部职工收入及业绩挂钩;
    ●要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准对影响、损害客商和企业合法利益的行为放任不管;
    ●要严明纪律和规矩,不准利用部门职权或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索要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干事创业者,对在破解难题、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中出现失误的,只要出于公心、不谋私利,就给予宽容对待,对受到诬告陷害的要及时澄清,不准对捏造事实、歪曲真相、恶意攻击的行为包庇、纵容。
    要正确处理好把纪律挺在前面与保护干事创业、加强监督管理与鼓励担当作为的关系。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凡属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工作需要的接待、因公出国(境)、物质奖励,在不违反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规范管理。对在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要视情予以提醒、约谈、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从严从快查处,公开通报曝光,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为实施协同发展战略提供坚强有力作风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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