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网络谣言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更好地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夏津县委网信办、夏津县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主动甄别网络谣言。对网络信息要认真分析、仔细甄别,有关疫情防控信息来源要以各级各有关部门官方发布为准,对非经官方权威发布的消息、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主动举报网络谣言。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抖音、快手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敏感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并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主动删除网络谣言。各网站、自媒体平台和广大网民对已编发或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涉疫不实信息要迅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四、主动加强内容审核。全县各网站、自媒体和网络平台账号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或因发布不实信息造成谣言传播扩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五、主动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举报方式:

中共夏津县委网信办:0534-3211362

夏津县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xjxcbwxb@dz.shandong.cn

中共夏津县委网信办

夏津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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