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寻人!庆云一密接者行程轨迹公布 曾多次出现在公共场所

2022年5月6日,庆云县疾控中心接上级协查信息,有一名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庆云县有活动轨迹,经调查核实,其在庆云县主要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5月1日18时59分由中商昆仑购物广场2号门进入一楼大厅通过步梯进入负一楼,先后在水果、冷鲜肉、蔬菜、火锅底料柜台采购,19时09分在收银台付款,19时11分由2号口南侧直梯抵达一楼,自2号门离开。

5月3日15时51分由中商昆仑购物广场西北门进入一楼大厅,通过西侧观光电梯到达三楼,15时53分进入361°专柜,16时02离开并进入李宁专柜,16时04分离开。16时05分通过西侧观光电梯进入负一楼超市,16时27分-31分在收银台付款,16时33分在负一楼服务台领取纸抽随后由北侧通往一楼的扶梯离开中商昆仑购物广场。

请同时段进入该场所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的村(社区)报备,居家不外出,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属地乡镇、村(社区)等部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庆云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智慧庆云 编辑|张慧
审核|李根 终审|朱代军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