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关于寻找与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时空交集人员的公告

2022年3月26日晚,庆云县疾控中心接上级协查通告。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贾某某(蔬菜运输货车司机),于3月17日驾车(车牌号:吉AZ2024)前来我县蔬菜水果批发市场(二期)。现将其在庆云县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3月17日上午6时34分,贾某某驾车由南门进入庆云蔬菜水果批发市场(二期)。

3月18日上午9时40左右,前往庆云蔬菜水果批发市场(二期)南门东侧的武城董家肉饼店购买早餐(期间服务店员一人)后,返回车上就餐;9时58分至10时04分,在庆云蔬菜水果批发市场(二期)南门对面的澳城优选超市(未来城店)购物;10时31分再次进入该超市购物,10时33分离开,返回庆云蔬菜水果批发市场(二期)。

3月19日上午10时左右,驾车沿祥云大道离开庆云县。

请上述时间段与该确诊病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庆云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张晓航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