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布了2015年1-11月全省16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进度排名及相关数据,宣城市名列第二。
宣城市的具体数据是:2015年PM10年均控制目标85微克/立方米;2015年1-11月份PM10实际平均浓度为70微克/每立方米,2015年1-11月份PM10实际平均浓度与年控制目标差距为-15微克/立方米。另悉,2014年宣城1-11月份PM10实际平均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可见宣城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省环境保护厅指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进度排名,是按照2015年1~11月份PM10实际平均浓度与2015年年均控制目标的差距来确定的,差距越小进度越好;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级标准年均浓度限值为70微克/立方米。(宣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