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全省矿山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覆盖所有煤矿和井下作业点

海报新闻记者 杜虹晓 济南报道

11月18日,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省矿山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山西吕梁永聚煤业有限公司“11·16”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省矿山消防安全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在全省开展矿山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本次排查整治实现“两个全覆盖”:全省所有煤矿和非煤矿山全覆盖;所有矿山“两堂一舍一办一房”(食堂、澡堂、宿舍、办公场所、矿灯房)等地面区域建筑(场所),泵房、变电所、马头门、绞车房、避险硐室等井下作业地点全覆盖。

同时,坚持“谁的企业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以市为单位,组织专业力量,直插矿山现场,逐矿开展专业排查,应急、能源(煤矿安全监管)、住建、矿山监察、消防等部门联合行动,全面落实矿山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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