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保监局等4部门联合发文:加大新市民住房安居金融支持

为深入推进辖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进一步聚焦新市民住房安居和消费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和金融服务的协同效应,不断解决新市民融资增信难点,山东银保监局等4部门印发了《用好公积金政策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作为山东省第一项新市民金融服务细分领域的专项配套措施,致力于进一步挖掘金融服务与公积金政策的协作潜力,借助住房公积金政策为新市民和小微企业提供增信融资,引导银行机构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产品和服务,切实满足新市民住房安居等金融需求。

《措施》涵盖了4方面10条措施:一是加大新市民住房安居金融支持。完善新市民住房信贷服务,提升公积金贷款业务借款和还款便利度,探索在公积金贷款审核、还贷提取等方面实行同城化待遇。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房屋租赁价格合理确定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鼓励银行机构结合公积金缴存信息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提供利率优惠的租房贷款。二是提升新市民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鼓励公积金归集银行协助住房公积金中心打造公积金网格化服务体系,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提高公积金网上办理便捷度,优化公积金和商业住房组合贷款、新市民租房贷款业务流程,探索通过灵活方式协同办理省内异地公积金业务。三是创新金融产品提供公积金增值服务。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利率优惠、增加授信、发放信用贷款等方式对稳定缴纳公积金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探索推出基于公积金信息的新市民家具、家电购置、住房装修、上学培训等消费类贷款产品,借助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媒介作用联合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四是加大公积金政策和金融服务宣传力度。通过公积金办事大厅、银行网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新市民公积金政策和金融服务的宣传,帮助新市民获得便捷的金融服务。

下一步,山东银保监局等4部门将加强业务监管督导,推动各地公积金中心积极落实《措施》相关政策,指导银行机构持续优化新市民金融服务,不断提升新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徐佳 报道)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