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鼓励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新华社济南2月28日电(记者闫祥岭)为进一步提升精神专科服务能力,促进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山东省多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山东省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根据该方案,山东省每个地级市建设1所精神专科医院,每个县设置1所精神专科医院或至少有1所县级综合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力争到2022年,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至3300名以上,到2025年,精神科医师数量增加至4000名以上。

方案提出,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职或者兼职开办精神专科诊所,补齐基层精神专科医疗资源短板。

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网络,形成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不同类别级别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连续高效诊疗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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