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减轻市场主体收费基金负担上半年减负近20亿元


  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山东在落实国家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10项减负政策的同时,在省级权限内又出台4项政府性收费减免政策,上半年已为全省市场主体减负19.68亿元。
  今年以来,我省落实免征民航发展基金政策,上半年实现新增减负9200万元。自3月1日至年底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上半年实现新增减负13.83亿元。落实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上半年实现新增减负7000万元,自今年1月1日至8月底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政策,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分档减缴残保金政策,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至1.5%的,减半征收残保金。疫情期间,对预防和治疗新冠肺炎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免征首次注册费,上半年免费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322个,为企业减负2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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