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改制,政府应给力

——山东省金融办副巡视员张伟

    “规模以上企业规范改制,是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改制过程中,政府应给予一定的帮助,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改制。”在“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主题论坛上,山东省金融办副巡视员张伟表示。
    张伟认为,当前我省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规模小、实力弱,融资渠道狭窄,法人治理不完善,股权归属不清晰,财务规范性差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企业的长远发展。
    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则是企业破解这些难题的要求。“有权威人士提出,目前国内经济换挡期将持续一定时间,一年两年难以解决。在这种经济形势下,企业必然要控制成本,进行规范,因此综合来看,这是企业进行改制的最佳时机,千万等不得。”张伟说,要推动企业规范化改制,政府决不能失位。
    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政府应当发挥怎样的作用?根据此前全省相关工作的经验,张伟也指明了路径。
    张伟明确表示,对于改制企业,政府应该适当支持。各级政府可根据地方财力状况、企业改制情况、上市挂牌发债融资情况等,对完成改制成功上市或挂牌的企业给予适当支持。同时,对服务企业改制中介机构费用支出也应给予支持。“各级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聘请符合有关部门规定条件并提供中介服务的财务顾问、投资银行、会计师、律师等支出给予支持。相关中介机构有关执业活动应接受省有关部门监管。”张伟说。
    张伟认为,政府还应简政放权、主动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难题。从此前他接触到的改制企业来看,很多企业存在历史遗留问题,而且多数难以解决,这就必须要当地政府积极协调,帮助企业妥善解决债务处置、债务重组、转移担保等问题。同时,他认为对改制企业资本运作、战略管理等方面人才资源的培育、引进和使用给予支持;对重要国有传媒改制企业,积极推行特殊管理股制度试点。
    在具体的操作上,张伟建议,各级政府要在行政事务审批服务大厅设立“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专门窗口”,“专门窗口”期限暂定为5年。由政府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企业改制涉及行政许可事项。这将有助于促进企业改制的进行。
晚报记者潘晓泉摄影刘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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