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利—— “群众有需要我必义无反顾”

第八届德州市道德模范、乐陵市人民检察院李春利——“群众有需要我必义无反顾”

□本报记者石秀秀

7月31日,在乐陵市光荣院,李春利和战友为这里的孤老优抚对象送去了15台小型收音机和30把扇子。得知光荣院需要1名志愿者定期为老人理发,李春利当即应允下来。

今年58岁的李春利是乐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会副主席,是一名有着37年党龄的老党员,工作之余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去年6月,他在马颊河中救起2名落水儿童,见义勇为的事迹被广泛传播,被评为第八届德州市道德模范。

事情还要从去年6月27日说起。当天下午,李春利在乐陵文庙广场为老年人义务理发,由于天气闷热,便到马颊河李连池段河边清理身上的碎头发渣。这时,正在河里浅水区玩耍的2名儿童不慎滑入深水区,深水区最深处达4米,两个孩子拼命挣扎。李春利见状一个猛子扎入水中,奋力游到落水儿童身边,将第一个孩子推到岸边后,又折返回去救起第二个孩子。

上岸后,李春利和其他市民一起拍打孩子后背,孩子们将水吐出,意识清醒、没有受伤。这时,两个孩子的母亲赶到,李春利便离开了现场。这一幕恰巧被同事刘建梅看到,“李春利为人低调,若不是我看到,他见义勇为的事情是不会向大家说的。”刘建梅竖起了大拇指。

这种见义勇为的事情李春利做了不仅一件:他曾救助过被摩托车撞成重伤的市民,将肇事司机追回交给交警,并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曾劝说因土地纠纷欲跳河轻生的老人,并帮其解决了问题;还曾勇敢制止了一群打架斗殴的人……

因为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李春利先后获德州市见义勇为模范提名奖、平安德州建设先进个人、乐陵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乐陵市第一届十大好人等称号。“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就应该带头为群众办实事。群众有需要,我必义无反顾。”李春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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