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向东:“四情工作法”止纷争暖民心

□本报记者董建新本报通讯员王真

4月2日,在位于宁津县司法局3楼的“毕向东调解工作室”,福宁社区杨某手握调解协议,腰板坐得笔直,“您放心吧,赔偿款已经拿到了。我这次啊,是专门来道谢的! ”

与杨某对桌而坐,宁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毕向东忙着沏茶,满脸笑容。中等个头、戴眼镜、头发有点斑白,“没张嘴”的毕向东更像个人民教师,这和记者心中的“硬汉调解员”形象有些差别。

“调解了就好!既然案子结了,你可没理由再找当事人缠闹了。再闹,人家可要走法律程序起诉你了。 ”毕向东一张嘴,声音洪亮干脆。虽是笑着,可语气里透着一股威严。说话间,又有当事人敲门,点名来找。老毕为何这么“吃香”?

毕向东说,调解员的“金字招牌”靠的是情、理二字。以情入手,把群众事当自己的事全力去办;法理当先,危险面前毫不退缩,勇于冲在最前面。

2015年春节期间,宁津县委门口聚集40余名群众,有人还披麻戴孝。经了解得知,几天前,62岁的关某在张某卫生室输液治疗中死亡,死者家属将尸体停放在该卫生室索要赔偿40万元,索赔不成又聚集闹事。

为防止事态激化,县委工作组立即安排调解介入,毕向东临危受命。在详细了解案情来龙去脉后,毕向东决定只身前往,当面向他们“说说理”。有同事担心危险,建议远程喊话沟通,可毕向东说:“咱是人民调解员,为的是解决纠纷,咋能不到群众中间去。 ”

见有人过来,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立刻团团围住。毕向东站在人群中间毫无惧色,亮明调解员身份,明确指出医闹、非法聚集已经触犯法律。此时,一名年老的死者家属认出了毕向东,扯着他的胳膊要说法。

毕向东紧紧握住老人的手,拍着胸脯冲人群大声喊道,“我叫毕向东,中共党员,宁津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我向大家保证,大家的合理诉求一定会有答复,我的办公室随时向大家敞开! ”

劝退人群后,毕向东决定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背靠背”调解。他先找到死者家属,说明卫生室有资格证,不存在非法行医的情况。经查,病人有心脏病史,家属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随后,他又找到卫生室负责人张某,阐明相关法律条文,张某理应承担部分民事赔偿。

经过2个多小时的分别谈话、摸底,召集双方当事人代表“面对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张某一次性赔偿关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7万元,其他互不追究。一场持续10天的医患纠纷终得化解。

真心感化上访户,成功调解35年“骨头案”;调处纠纷5200多件,成功率达99%,从未发生因调处不当而引发民转刑;为一起纠纷,甘愿往返多地十几次,不调解成功誓不罢休……1991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51岁的毕向东已经在基层司法战线上奋战了30个年头,他的足迹踏遍了宁津县的每条大街小巷。

解决矛盾,一手靠满腔热情,一手靠科学方法,毕向东形象地说这是“两手都要硬”。毕向东总结经验探索建立了“四情工作法”,并在全县基层调解队伍推广。 2018年7月,他率先牵头成立全市首家信访事项调委会,健全完善县、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纵向联动”调委会与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专业调委会,打造了独具宁津特色的“1345大调解”工作品牌。

2013年10月,毕向东作为全国唯一的基层司法所长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培训班”上主讲,并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省模范司法所长等30余项荣誉称号。近日,司法部发布表彰决定,毕向东又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接访处访讲真情、疑难信访借人情、关注民生动感情、下访排查摸实情,毕向东的调解工作法赢得群众赞许。“遇事别着急,纠纷找老毕”成为宁津群众的口头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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