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测评”不能沦为一桩生意

评论员 陈广江

中消协3月21日发布的“第三方测评”对消费者权益影响调查报告显示,当前市场上“第三方测评”账号众多,具备法人背景的账号仅占比23.4%,准入门槛低。测评方法和标准五花八门,测评质量参差不齐,有的涉嫌“以商养测”及“以测养商”。

一提到“第三方”,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独立”“客观”“公正”等关键词。“第三方测评”,顾名思义,即与交易双方无利益牵系,往往具备非营利性质,代表着独立、公正、科学和专业的评测机构。

但事实上,这些活跃在各大网络平台上、给消费者“种草”“拔草”的“第三方测评”,有不少名不副实,不仅起不到提供消费参考、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甚至适得其反。在“买前看测评”已成消费习惯的情况下,谁来“测评”野蛮生长的“第三方测评”,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消协通过对12个互联网平台共计350家“第三方测评”账号进行体验式调查后发现,93.1%的“第三方测评”存在测评标准类问题,其中缺乏测评标准的主观性测评多;55.7%的“第三方测评”涉嫌“以商养测”及“以测养商”模式难保公正性;37.2%的消费者反映通过观看“第三方测评”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过质量问题;35.7%的“第三方测评”涉嫌虚假测评。

缺乏标准、“商测一体”、虚假测评……这种测评说白了就是乱评、瞎评、歪评。不难发现,乱象背后是利益作祟。不少博主以测评之名行带货之实,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并与商家合作捞金、浑水摸鱼。种种迹象表明,“第三方测评”已成为一桩生意,而且形成了一条黑灰产业链。

对新模式、新业态的监管,固然需要包容审慎,但也不能放任不管。“第三方测评”无序发展,暴露了监管盲区。目前,在“第三方测评”从业资质、准入门槛、检测标准等方面,我国尚未出台相关规定,一个博主加一部手机就可以开展测评、发布数据。当务之急是要给“第三方测评”立规矩、定标准、设门槛,将其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2021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通过互联网媒介,以竞价排名、新闻报道、经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或者附加购物链接的其他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对于“以商养测”“以测养商”,不妨纳入《广告法》调整范畴。

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精准执法,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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