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 打通基层治理堵点

□张书媛

随着基层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百姓安居、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的崭新面貌逐步形成。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看,基层治理工作还存在短板,党组织引领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们要充分利用三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的关系,三管齐下,发挥出“1+1+1”远大于“3”的治理效能。

涵养德治之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蕴在崇德向善的道德约束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应注重乡土人情、道德规范的情感认同,发挥道德引领、规范、约束的内在作用。弘扬乡贤文化,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群众崇德向善;强化以核心价值观引领村规民约的制定,使人知所趋避,使道德规范外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实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创新党建思路,充分挖掘调动一切可以用来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切实提升村党组织的组织力,突出村组干部的引领力,增强广大群众的凝聚力。

筑牢法治之基。依法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层层递进,在基层治理中更需要贯彻到治理体系的方方面面,立足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谋划治理思路,明晰法治“红线”,依法办事。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弘扬法治意识、抓好法治教育,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在基层治理中树立公平正义的法治权威,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水平。

夯实自治之本。中国向来有基层自治的传统,自治是基层社会运行的重要方式和依托,是基层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源头。当前,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识越来越强,我们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发挥人民群众主人翁精神,引导群众自治,制定必要的村规民约,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依靠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作为坚强保障,凝聚群众智慧,集结群众力量,通过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精准了解群众需求,解决治理难题。

基层治理坚持“三治”融合,统筹协调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同频共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工作重心下沉,找准治理的痛点、难点及堵点,破除治理道路上的种种难题,打通城乡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作者单位:夏津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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