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益阳“时隔9年下发违法生育通知”一事被报道后引发关注。4月17日,赫山区卫健局回应称,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行文不严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该局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通知显示,何某某在2012年与前妻离婚近4个月后,其前妻生育二孩,被认定为政策外生育。当地卫健局要求何某某提供前妻政策外二孩与自己为非亲生子女的确凿证据,若不提交,将对其按违法生育处理。
当地卫健局为何时隔9年才下发违法生育通知,目前没有明确的说法,但“行文不严谨、程序不规范”的回应显然避重就轻,无法服众。早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就已落地,时隔多年再追究违法生育问题,不仅不合时宜,而且缺乏过硬的法律依据。
依照法律适用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和“有利于当事人原则”以及行政行为应该遵守的谦抑性原则,考虑到鼓励生育二孩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少子化、老龄化日趋严重的人口形势,当地卫健局不应再追究何某某前妻2012年违法生育的责任,何况此事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在全面二孩实施多年、全面放开生育呼声渐高的情况下,这份时隔9年的违法生育通知不具有正当性、合理性和必要性,有悖于时代大潮,显得颇为荒唐。不怪有网友调侃称,“看你们以后怎么完成催生任务”。
据报道,近年来,像何某某一样“政策前二孩”家庭被告知将接受违法生育处理的并非个例,法院多判决撤销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法院的这种判决符合法治精神,也符合民意期待、时代趋势。
俗话说,事出反常必有妖。当事人何某某自称,“补罚”与举报村干部违法违纪一事有关,是对其举报行为的“打击报复”。当地相关部门应彻查,给当事人及社会一个明确的交代。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的提前,是及时查清并公布事实真相,否则,无异于“自罚三杯”。晚报评论员 陈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