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践证明,政商关系能否处理好,事关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事关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只有从政府职能转变、法律制度建设、企业规范引导、社会氛围营造四方面入手,才能促进政商关系正常健康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亲清政商关系更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统一。为此,以“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成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分类进行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广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新型审批方式,以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改善政商关系。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在坚持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加快提高“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的应用范围,探索针对新经济的柔性监管和智慧监管模式,确保市场竞争既有秩序又有活力。提供公平可及、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服务的主动性,加快政务服务流程再造,解决政务信息共享问题,减少群众异地生活、企业异地经营的时间和成本,构建亲而有度的政商关系。

强化制度保障。制度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以制度来明确政商之间的交往与互动范围,更是有效遏制畸形政商关系、稳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一是要健全国有企业治理机制。健全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市场化退出机制,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商身份切换范围,完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减少政府官员和国企管理人员身份互换引起的政商关系异化现象。二是要完善支持民企发展的制度体系。健全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制度,减少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动的行政壁垒,完善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加强对企业规范引导。企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两大主体之一。加强对企业的规范和引导,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基础、更是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树立长远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帮助企业提高把握国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防范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带动企业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实现更好发展。鼓励企业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始终做到义利兼顾,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营造亲清的社会氛围。国家治理是多主体、多元化的治理,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也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只有在全社会培育“亲”“清”理念和文化,使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推动亲清政商关系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行稳致远。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重点挖掘中国传统文化廉政思想的现实价值,并通过影视艺术、情景体验、网络动漫等方式,大力培育和弘扬廉政文化,使其真正入脑入心。要优化宽容失误的政治生态环境。出台容错纠错机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支持各级领导干部在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市场主体中创先争优,在惠企便民的行动中实现干部自身的成长、地区营商环境的改善。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臧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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